人人终身学习知识网~是各类综合知识资源信息分享,提升综合素质与提高知识技能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公权与私权

[复制链接]
丹麦曾发生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小女孩被人奸杀于一座公寓的地下室里。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就在附近,需要对这座公寓的住户进行搜查。但遭到大家的反对,他们认为警方行使公权不能侵犯私权,搜查的范围太大,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于是经过考虑,警方将搜查范围缩小到犯罪现场所在的单元。但仍遭反对,该单元的住户认为此举不但影响他们的生活,更影响他们的名誉。警方表示,要破此案,必须进行搜查,否则谁都不得安宁。单元的住户进行表决,多数同意搜查。搜查的结果是,在一家住户里发现了与犯罪现场一致的重要证据,凶手果然在此。此案被认为是对公权私权巧妙处置的典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黑屋/人人终身学习知识网~是各类综合知识资源信息分享,提升综合素质与提高知识技能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

Powered by 5wangxiao

© 2007-2021 5wangxiao.Com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