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改革,2023年我市继续实施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直升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分校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蚌埠铁路中学、五中、九中、十二中招收直升生各50人,全部为统招指标生。 三、直升生资格 (一)2023年蚌埠市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三年均在申请直升学校就读(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的学生) 四、直升生招生程序 (一)宣传 学校应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直升生招生办法,公布直升生指标数。 (二)综合测评 学校在组织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照本校直升生指标产生直升生拟推荐名单。 (三)张榜公示 学校应对拟推荐的直升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直升生人员如有变化需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填报志愿 被推荐的直升生须填写《2023年蚌埠市普通高中直升生推荐表》,家长签署明确意见。 (五)汇总上报 各校直升生最终录取名单于2023年6月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和基础教育科各一份。 (六)录取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根据直升学校提供的直升生最终录取名单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相关学校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二)直升生推荐必须充分尊重学生和学生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作为直升生推荐。 (三)学校要确保直升生质量。直升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在推荐直升生的过程中应该以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为依据,录取蚌埠铁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B等及以上,录取蚌埠五中、九中、十二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C等及以上,其他条件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向社会公示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由市教育局进行监督。 (四)直升生的综合测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综合测试内容应着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得单独举行文化课考试,测试对象只限于被推荐的直升生。 (五)在直升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直升生的直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具体操作时间由相关学校向全体学生公布。 2023年蚌埠市普通高中直升生推荐表 毕业学校 | |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 性 别 | | 民 族 | | 综合素质 总评等级 | | 户籍 所在地 | | 是否是应届毕业生 | | 担任过 何种职务 | | 何时受过 何级何种奖励 | | 综合测试结果 | | 家长意见 | | 公示 结果 | | 学 校 意 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2023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审查意见 | 盖 章 2023年 月 日 | | | | | | | | |
注:此表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