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码:20231 二、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 邮编:202335 西 校 区: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58号 邮编:202391 航海分院:天津市河西区纪庄子南里2号 邮编:202381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五、学院概况: 学院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院校,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学院占地面积684.2亩,建筑面积21.5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0余万册,固定资产3亿1千多万元。专任教师437名,在校生20233名。校内实训基地10个,实训中心(室)88个,校外实训基地、实习工厂283个。学院设土木工程、汽车工程、运输管理、电气与信息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经济管理、粮食工程、基础教学、成人教育等系部,开设49个专业。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毕业生实行多证制。部分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就业渠道宽,适应能力强。 六、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28个省份招生2023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计划。 七、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上级招生政策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按数、语、外单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提前批航海类专业只招男生,其中航海技术要求身高不低于1.65米,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7(0.5);轮机工程技术要求身高不低于1.55米,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6(0.4),辨色力完全正常,其他项按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4、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河北省美术专业联合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内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我院外语教学采用英语语种教学。 6、按类招生专业待学生入学一年后分专业教学。 7、录取时学校承认各省市对考生的优惠政策。 八、收费标准: 学费2023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023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九、发证名称: 学生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服务与联系方式: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