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 号 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新凤北路565 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专业: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 取得专业测试合格后,以文化成绩与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二门)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处理方法: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如再相同,则参考英语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