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燕京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2023年成立的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校位于环首都经济圈的核心京东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距天安门38公里。学校占地面积2023亩,校园环境优美,各项设施齐备完善。招生列入全国统一计划,目前在校学生已逾20230人。学院设置了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39个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学制四年,2023年面向全国招生。学费为文史经管类专业每生每年2023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2023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2023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2023元。(各项费用如有调整,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学院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在学习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学校代码:20235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燕京理工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教育部政策和学院规定,由燕京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条件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包括120%),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2023年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录取美术类考生的原则是:在统一组织美术专业联考的省区,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提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招生部门对艺术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不单独招收特长生,考生有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及我院网站公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