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37号 三、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校招办具体执行,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A、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根据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