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种卡介苗前,要对小孩进行健康检查,并了解新生儿的出生情况。凡是儿童有免疫缺陷病,或因恶性疾病导致免疫力低下,或使用皮质激素者应视为卡介苗的接种禁忌症。新生儿如有下列情况者就应暂缓接种: 体重2023g以下,早产儿或未成熟儿; 腹泻或严重消化不良; 体温超过37.5℃; 有湿疹、脓疱疹等全身性皮肤病; 病理性黄疸; 分娩创伤并有明显临床症状,如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等; 先天性脑脊膜膨出、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脑积水等较重的先天性畸形。 有以下表现者不适宜接种卡介苗: 发热,体温超过37.5℃; 患各种急性传染病或病愈后未满一个月; 患各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病、肾炎、肝炎、活动性结核病等; 患有全身皮肤病或接种部位皮肤病; 患过敏性哮喘、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或有过敏史; 患有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以往预防接种有过敏反应史者或体弱多病。另外要注意与其他疫苗的间隔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