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考场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 考试注意: 1、请注意竞赛时间及考点安排;考前15分钟到考点按编号进入相应试室。 2、竞赛过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请自带钢笔/圆珠笔、尺规等工具。统一发放草稿纸。 3、竞赛具体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2023年“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广州大学桂花岗考点试室安排 试室号 | 试室原 课室号 | 试室考生准考证号码段 | 备注 | 考务办公室 | 北区文科楼-阶一 | | | 香港考生用 | 北区文科楼-阶二 | | | 第1试室 | 北区文科楼阶三 | X20231—X20230、X20231—X20230 | | 第2试室 | 北区文科楼阶三 | X20231—X20230 | | 第3试室 | 北区文科楼阶三 | C20231—C20230、C20231—C20230、 G20231—G20230、G20231—G20230 | | 第4试室 | 北区文科楼101 | x20231-x20235 | | 第5试室 | 北区文科楼102 | x20236-x20230 | | 第6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201 | x20231-x20230 | | 第7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202 | x20231-x20230 | | 第8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206 | x20231-x20230 | | 第9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207 | x20231-x20230 | | 第10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201 | x20231-x20230 | | 第11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202 | x20231-x20232 | | 第12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204 | x20231-x20230 | | 第13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205 | x20231-x20230 | | 第14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301 | x20231-x20230 | | 第15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302 | x20231-x20230 | | 第16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306 | x20231-x20230 | | 第17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307 | x20231-x20230 | | 第18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301 | x20231-x20232 | | 第19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302 | x20231-x20230 | | 第20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303 | x20231-x20230 | | 第21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401 | x20231-x20230 | | 第22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402 | x20231-x20230 | | 第23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406 | x20231-x20230 | | 第24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407 | x20231-x20230 | | 第25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402 | x20231-x20230 | | 第26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403 | x20231-x20233、x20233-x20238、x20233 | | 第27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404 | c20231-c20230 | | 第28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501 | c20231-c20230 | | 第29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502 | c20231-c20230 | | 第30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506 | c20231-c20230 | | 第31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507 | c20231-c20230 | | 第32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504 | c20231-c20230 | | 第33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505 | c20231-c20230 | | 第34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601 | c20231-c20230 | | 第35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602 | c20231-c20230 | | 第36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606 | c20231-c20230 | | 第37试室 | 北区文科楼南607 | c20231-c20230 | | 第38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601 | c20231-c20235 | | 第39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602 | c20236-c20235 | | 第40试室 | 北区文科楼北603 | c20236-c20235 | | 第41试室 | 南区数理楼北109 | c20236-c20235 | | 第42试室 | 南区数理楼北111 | c20236-c20230 | | 第43试室 | 南区数理楼北205 | c20231-c20230、G20231-G20238 | | 第44试室 | 南区数理楼北407 | G20239-G20238、G20236-G20232 | | 第45试室 | 南区数理楼北405 | G20231-G20235 | | | | | 2023年“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决赛考场安排 第1考场: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主考场) 第2考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本校考生) 第3考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世界学校(本校考生) 第4考场:广雅中学(本校考生) 第5考场:广雅中学实验中学(本校荔湾、白云校区考生) 第6考场:广东省实验中学(本校初中部考生) 第7考场:广东省实验中学天河分校(本校考生) 第8考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本校考生) 第9考场:广州市真光中学(真光中学、广东省实验中学高中部、何香凝纪念学校、湾区增滘小学考生) 第10考场:广州市第六中学(本校考生) 第11考场:广铁一中(本校考生) 第12考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番禺小学(本校考生) 第13考场:广州海珠实验小学(本校考生) 第14考场:民航广州子弟学校(本校考生) 第15考场:文德路小学(本校考生) 第16考场:番禺区金华学校(本校考生) 第17考场:海珠区第二实验小学(本校考生) 第18考场:海珠区托普教育培训中心(本校考生) 第19考场:黄埔怡园小学(黄埔时代教育报名点考生) 第20考场:海珠区万松园小学(本校考生) 第21考场:白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励天教育报名点考生) 第22考场: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本校考生) 第23考场:越秀区中星小学(本校考生) 第24考场:中大附属外国语实验中学(广州黄埔现代奥校报名点考生) 第25考场:天河区小天鹅文化教育培训中心(本中心考生) 第26考场: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汇景实验学校(本校考生) 第27考场:广外中山外校(本校考生) 第28考场:佛山金榜教育(本中心报名点考生) 第29考场: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天河区彩虹教育报名点考生) 第30考场:中大附中(卓越教育报名点考生) 第31考场:广州7中(卓越教育报名点考生) 第32考场:港湾小学(卓越教育报名点考生) 第33考场:佛山学习前线绿景校区(佛山学习前线报名点考生) 第34考场:佛山溶洲学校(佛山学习前线报名点考生) 第35考场:佛山石湾二小(佛山学习前线报名点考生) 第36考场:佛山第五小学(佛山学习前线报名点考生) 第37考场:佛山学习前线亲仁校区(佛山学习前线报名点考生) 第38考场:东莞市光明中学考场(东莞光明中学、东莞东华高级中学、东莞可园中学、东莞万江三中、东莞东城二小考生) 第39考场:东莞石碣中学(本校考生) “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考试考场守则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规定的试室,对号入座。 2、考生进入试室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蓝色或黑色字迹的圆珠笔、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计算器、电子计算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电子摄录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室。若带有上述物品,应装入书包(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电源)统一集中放置在试室的两旁或讲台附近。如在考试中发现使用上述设备者,按考试违纪处理。严禁学生自备草稿纸。考生在试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入座后,应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4、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谈论。 5、考生领到试卷后,要先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写上本人省市、学校、班级、准考证考号、姓名、辅导教师等,此外,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凡错写或漏写省市、学校、班级、准考证考号、姓名、辅导教师等的,试卷一律作废。 6、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7、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的要求作答。答题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作图题)答卷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得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密封装订线内。不准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违反规定作答的答卷一律无效。 8、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便说话,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考场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9、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大小便(由工作人员陪同)经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强行离开试室者,按交卷离场处理。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按时交卷,逾时交卷者考卷作废。答卷不得由他人代交。交卷时不准翻阅他人答案。当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所有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考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在桌面上,坐在自己座位上安静地等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连同草稿纸),静候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宣布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场及试室的秩序。监考人员有权对试室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或扰乱考场秩序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12、考试期间,除巡考员、本考场主考、本试室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试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