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遵照《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规定,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行使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利,顺利完成我校2023年的招生工作任务。 (二)报名条件 我市及外地户口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执行庐阳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四)关于小班化教学班级 2023年起,我校开办小班化教学实验班级。连续七届的小班化教学班级,在学生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小班化教学班级“人数少、交流多、辅导实、进步快”,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为进一步彰显小班化教学特色,合肥寿春中学(即南国花园校区)2023年拟优先招收小班化教学班级。班额:36人。 (五)入学意向登记手续 遵照《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确保6月中旬顺利完成招生工作,我校拟于6月4日—5日举行招生咨询及入学意向登记。学生或学生家长携户口本、一寸照片1张以及相关素质证明材料(奖状、证书、成绩单或素质报告册等)到我校办理入学意向登记手续。免收登记费。 (六)录取方式及时间 我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有到我校就读意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我校办理入学意向登记手续。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我校在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按报名登记编号实施电脑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新生。 遵照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6月11—12日开始录取,6月18日前完成本年度招生工作。6月20日上报录取名单。 录取到我校的学生名单在公办学校招生前通知学生本人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回原学区升入初中。 (七)关于收费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物价部门正在审核,待批)。 (八)关于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招生 有到合肥滨湖寿春中学就读意向的,请另见《合肥滨湖寿春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 (滨湖寿春中学咨询电话2023116 2023121)。 (九)咨询电话 2023—2023449 2023270 2023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