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越野赛跑中,为了争取金牌,4名参赛者都使出了浑身解数。 艾伦的策略是以每小时16km的速度跑完前半段的距离,后半段距离的速度则为每小时8km。 布鲁斯的策略是,前半段时间的速度是每小时16km,后半段时间的速度较慢,只有每小时8km。 克利斯决定整场都是用稳健的步伐前进,以时速每小时12km的速度跑完全程。 戴弗则是边跑边算步伐,她有一半的步伐以每小时16km的速度前进,另一半步伐的前进速度为每小时8km。 请问谁最先抵达终点? 解答与分析 布鲁斯和克利斯先到达,接着为戴弗,艾伦最后。为了方便思考,可假设整个赛程为16km。 的速度是每小时16km,后半段时间的速度只有每小时8km,所以: 戴弗用两种速度跑相同的步伐数,由经验可知: (1)高速时的步伐长度大于低速时的步伐长度,所以她有一半以上的距离以高速前进,因此她所花的时间比艾伦少。 (2)高速时所花的时间少于低速时所花的时间,所以她有一半以上的时间以低速前进,因此她所花的时间比布鲁斯长。 由以上分析可知他们抵达终点的顺序为:布鲁斯和克利斯同时到达,接着是戴弗,最后是艾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