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民族美术(唐卡)专科专业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青职教(2023)47号文件精神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23】54号)精神,确保学校2023年单考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培养方式 (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招生计划30名、学制3年、学历专科;(招生计划以青海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招生数据为准) (二)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三)专业:民族美术(唐卡)。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高考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27日。 (二)高考报名地点:参加省内单考单招的考生报名工作由生源地招办报名点负责。 (三)学校单考单招报名方式 1.完成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生和中职学生,登录青海民族大学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qhmu.best-edu.cn/按提示注册并报名; 2.上报材料: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电子版、二寸正面免冠蓝色背景彩色照片、就读学校证明扫描件及 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并注明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须在考试时提交原件进行验证;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19日 4.打印准考证 (1)时间:3月24日8:00-26日24:00 (2)打印方式:1.打开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qhmu.best-edu.cn/(注意:建议使用火狐、谷歌、360兼容模式等浏览器,不要使用其它非主流浏览器)。 (3)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进入到学生端后台,进行准考证打印。左侧菜单【打印准考证】在学校指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的纸张为A4纸) 5.其他说明:考试当天收取考试费92元/人(每门考试科目23元),考生本人与报考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路费、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未参加高考体检的学生须有县级以上体检证明,进校后我校将对考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命题、考试 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监督下,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命题,组织考试与评卷工作,并与命题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实施封闭管理;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一)考试科目 1.文化课基础总分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00分、政治50分),教材参考国家初中教材; 2.专业课基础总分100分(唐卡临摹)。 (二)考试时间 2023年3月27日 上午 9:00—12:00 文化课基础 下午 2:30—5:30 专业课基础 (四)考试地点: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青海民族大学) 五、评卷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实行阅卷责任制,封闭式流水评卷,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关、核分准确、登分无误”,并安排专人核查,确认无误后上报。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实施。 (一)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二)录取分数线由我校划定,按照文化课基础成绩和专业课基础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2023年4月1日—8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https://zhaosheng.qhmu.edu.cn/进入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2023501查询。 七、学费:2023元/年(学费如有变化,以青海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八、监督机制 (一)单考单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几点说明 (一)已被我校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青海省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二)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四)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咨询电话:2023501 传 真:2023501 邮 编:202307 E—mail: qhmdzsxj@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qhm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qhm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