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包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II.考试科目、形式及分值 III.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艺术常识 (一)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文学及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的知识识记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二)考试题型 本科目试卷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题型可包含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问答题、综合分析题等。 (三)考试内容 1.中学阶段所学的文学、艺术等常识; 2.报考该专业应具备的文学、艺术(影视、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知识。 二、故事写作 (一)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的思维能力、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2.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3.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艺术修养和发展潜质。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考试内容 根据给定的材料编写一个完整的故事。材料类型为一段文字材料或关键词(三个及以上)。 2.考试要求 (1)题目自拟; (2)内容健康,主题明确,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3)故事情节发展既有戏剧冲突又要符合逻辑; (4)故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人物形象鲜明; (5)综合运用多种写作手法,文字通顺,行文流畅; (6)字数不少于2023字。 三、影视作品分析 (一)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鉴赏能力、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考试内容 考生观看影视作品片段(时长15分钟左右,连续播放两次)后,选取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角度可包括: (1)作品的题材与类型; (2)作品的主题与意蕴; (3)作品的形式与风格; (4)作品的叙事特征(人物、情节、结构等); (5)作品的视听语言。 2.考试要求 (1)题目自拟; (2)内容健康,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合理; (3)不要过多复述影视作品片段内容,注重对作品的鉴赏和分析; (4)分析角度可以多样,对作品既可以进行肯定,也可以进行批评; (5)字数不少于2023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