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 7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 8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按6个批次分阶段进行。即-17-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职专科一批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职专科二批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 专业成绩要求 取得宁夏2023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志愿;参加宁夏2023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高校单独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志愿。 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 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B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2、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高职专科二批)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本科艺术类C段、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20-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区此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