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统考+校考录取情况: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按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47.8分(第27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299分;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按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78.4分(第22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307分; 音乐表演(时尚音乐编创):按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67分(第15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328分。 音乐类校考录取情况: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术科录取部分(占60%)术科分数线为248.256分(第25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413分; 表演(影视戏剧):按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77.159分(第32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394分; 舞蹈编导:按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57.715分(第85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327分。 美术类统考录取情况: 设计学类:按术科录取部分(占60%)术科分数线为253分(253同分,须文化=359分),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402分。 美术学:按术科录取部分(占60%)术科分数线为244分,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346分;二志愿录取部分术科分为249分(249同分,须文化=336分),文化为34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