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暨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文件精神,我校已经完成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统计工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成绩发布,并将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考生可以通过http://lxlz.jnu.cn/yszs/查询结果。 如考生对本人专业校考成绩有疑问,可按下列程序申请成绩复查: 1.考生申请复查成绩时,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2.复查有效申请日期:4月14日—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按规定完整填写《暨南大学2023年艺术校考成绩复查申请表》; 4.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交考生本人参加暨南大学艺术类校考准考证复印件; 6.申请人必须在有效申请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复印件全套发送传真至020-20232023,否则,不能获得成绩复查的资格。 经审核通过后,我办将进行统一复查,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注:核查范围仅限是否存在漏评、漏阅、登分错,不重新评卷。 暨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和合格证书 专业 | 合格分数线(分) | 发放合格证数 | 招生计划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247.58 | 104 | 26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 241 | 37 | 12 | 戏剧影视文学 | 149 | 57 | 15 | 动画 | 222 | 113 | 30 | 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 | 418 | 68 | 20 |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 | 73.8 | 50 | 20 | 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 | 72.9 | 20 | 8 | 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 | 78.02 | 36 | 12 | 注: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合格证发放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请合格考生自行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另行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