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取 1、考生未通过省级招办组织的联考能否被你校录取? 答:不予录取,对于设置省级统一联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根据其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在获得该省统一联考合格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2、你校是否承认省联考成绩或者其他高校组织的设计学类考试成绩? 答:报考我校设计学类考生除需通过省级招办组织的联考外,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设计学类考试才能获得我校设计学类合格资格,我校不承认考生在其他高校参加的设计学类考试成绩。 3、设计学类考生录取分数如何计算?最终按哪个分数录取? 答: 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课英语单科成绩在60分(150分制)以上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素描×40%+速写×20%+色彩×40%(素描、速写、色彩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录取规则举例: 以北京考生为例,若2023年某考生参加我校设计学类专业课成绩素描85分,速写80,色彩90分(3科均为100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525分(750分制)。 则该考生若在北京设计学类招生计划为5人,该考生综合分在当年报考我校的设计学类学生中排名前5(包含第5),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学科单科达到60分以上,则被我校录取。 专业课成绩="85×40%+80×20%+90×40%=86分 综合分="(525/750)×100+专业课成绩=156分 4、设计学类录取对于文化课有什么要求? 答: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需为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