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终身学习知识网~是各类综合知识资源信息分享,提升综合素质与提高知识技能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2023西安音乐学院艺术类录取及有关规定

[复制链接]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 2023 年 4 月 5 日 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 300 米 )邮编:202361

电话:029-20232023传真029-202320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黑屋/人人终身学习知识网~是各类综合知识资源信息分享,提升综合素质与提高知识技能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

Powered by 5wangxiao

© 2007-2021 5wangxiao.Com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