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考书目: (1)乐理:《基本乐理简明教程》,李重光,人民音乐出版社; (2)音乐史: 《中国音乐简史》,陈应时,陈聆群,高等教育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简编》,沈旋,谷文娴,陶辛,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传统音乐导学》,黄允箴,王璨,郭树荟,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3)和声: 《和声学教程》,桑桐,上海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人民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视唱练耳A:视唱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之内,需用固定调唱名法;听音范围为单音、音程与和弦辨析、听写节奏与旋律; 视唱练耳B:视唱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之内,固定调唱名法或首调均可;听音范围为单音、音程与和弦辨析、听写节奏与旋律。 3.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贝斯、定音鼓、马林巴外,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 4.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 5.声乐演唱使用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可以自带伴奏,也可以提出由校方老师伴奏。 6.凡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7.根据初试综合情况确认进入复试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