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名单、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合格名单的确定 我校将依据各专业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规定,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合格考生4月中旬后可通过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二)招生计划的编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 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等专业将依据校考合格生源分布情况,编制分省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安排。对少数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能编制“0计划”,即几个省共用招生计划;共用计划的考生,按照各专业对应规则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