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23年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承认各省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具体招生省份与省统考类别如下表: 省份 | 省统考类别 | 省份 | 省统考类别 | 黑龙江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重庆 | 编导类专业 | 湖北 | 四川 | 安徽 | “模块二”专业类 | 湖南 | 陕西 | 播音编导类专业 | 辽宁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任选其一 | 河南 | 编导制作类专业 | 录取原则 1. 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编导类对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参加高考省份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进入重庆大学录取程序。 2. 所在省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4.重庆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