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音乐学、音乐表演 考试科目(共4门):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二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舞蹈表演 考试科目(共4门):1、舞蹈基本功(各种技巧可做复合性展示);2、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3、舞蹈模仿;4、舞蹈节奏。 专业课总分100分。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模仿、舞蹈节奏各25分。 绘画、动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设计、产品设计)考试科目(共3门):1、速写 2、素描 3、色彩 专业课总分300分。速写、素描、色彩各100分。 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共4门):文史知识(满分40分);2、命题编写故事(满分100分);3、分析评述(满分60分);4、电视节目创意策划(满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