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省级领导小组及职责 省招办成立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 2.负责专业省统考的命题、制卷、试卷发放管理等; 3.指导与协调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招办的考务工作; 4.专业省统考的评卷组织与管理; 5.专业省统考的成绩统计、考生的分数复核等; 6.对违纪舞弊事件提出处理意见等。 (二)考区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考区,成立考区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分别任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 1.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专业考试实施; 2.考点的选定、考核; 3.考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选聘; 4.试卷(题)的运送、保管、收发及安全保密; 5.考区考试所需物品、材料的准备; 6.对考生违纪舞弊事件的调查、取证、核实、上报; 7.考试期间重大问题的处理; 8.完成省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点及其职责 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设置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在地,在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专业省统考工作; 2.负责试卷(题)在考点的保管、保密与安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种重大问题; 3.负责考点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 4.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和离开考场,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5.各考场试卷(题)及有关材料的回收、验收,确保准确无误; 6.按要求设置公告栏、考点平面图,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纪律和考试要求; 7.按要求设置考务、宣传、保卫、后勤、医疗等若干小组,分管有关工作,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