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安排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安排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为:3科必考科目(乐理、听音记谱、视唱)+1科选考科目(演唱或演奏或舞蹈),共考四科。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 形式 | 音乐类 | 必考 | 听音记谱 | 笔试 | 乐理 | 视唱 | 面 试 | 选考 | 演唱、演奏、舞蹈 (三选一) |
二、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安排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为2科必考科目+1科选考科目共3科,考试形式均为面试。 必考科目—基本功、民间舞; 选考科目(以下舞种任选一种)—古典舞剧目、民族舞剧目、其他舞种(含现代舞、芭蕾舞、国标舞等舞种)。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 形式 | 舞蹈类 | 必 考 | 基本功 | 面 试 | 民间舞 | 选 考 | (以下舞种任选一种)古典舞剧目、民族舞剧目、其他舞种(现代舞、芭蕾舞、国标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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