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与方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与个别面试两种形式。 一、音乐类 (一)听音记谱、乐理采用笔试的形式,并且两个科目连考,安排在一个时段考试,先考听音记谱,后考乐理。其中听音记谱是由考场统一播放钢琴弹奏的录音,考生边听边记,考试时间为50分钟;乐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铅笔答题无效。 (二)视唱考试科目采用一次性个别面试的形式进行,由考生当场按试题进行考试。 (三)演唱、演奏、舞蹈三项为音乐类专业技能考试科目,采用一次性个别面试的形式。三项科目考试的曲目或作品均由考生自选。演唱、演奏、舞蹈考试所需的乐谱、乐器及伴奏碟等由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音乐类专业对考生音乐素质和条件的了解随演唱或演奏考试进行。 二、舞蹈类 基本功、民间舞、古典舞剧目、民族舞剧目、其他舞种(现代舞、芭蕾舞、国标舞)科目的考试均为一次性个别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和条件的了解随专业面试科目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