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艺术类各专业合格线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合格分数线364分。 音乐表演:合格分数线136分。 音乐学(师范):合格分数线14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分数线338分。 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3月26日-4月1日。如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以实名方式向我校监察处和招生就业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于调查核实。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合格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可于4月2日起于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系统中打印合格证,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不再单独寄送。 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20232023、20232023(传真) 邮箱zsb@suda.edu.cn 监察处:电话 20232023 邮箱sdjjs@sud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