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1、面试 (1)基本条件: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 (3)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任选一项。声乐统一钢琴伴奏,也可自备伴奏带(光盘)。舞蹈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2、笔试 (1)文学写作:根据提供的几个词作为元素或给定的素材,围绕这些元素或素材写作; (2)影视材料评析:根据提供的影视材料,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 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基本条件与即兴评述占30%,才艺展示占10%,笔试占60%(文学写作、影视材料评析各占30%)。 四、考试(面试)流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候考时间到候考地点集合,按分组列队。 2、第一号考生代表本小组抽取考场号。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本考场备考室。 3、在备考室抽取考试顺序号。 4、考生佩带号牌按序依次进入考场。向评委报考试顺序号开始考试,不得报姓名等任何个人信息。 5、考试结束,离开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