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 彩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表现图片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现能力; 2.整体把握色调以及色彩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能力; 3.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技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静物。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制品等)与瓜果蔬菜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三、考试形式及用具 1.考试形式:表现黑白图片规定的内容,并默写指定添加的静物。 2.考试用具:八开水彩纸,由考点提供;限用水彩、水粉,考生自备。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10分。 2.考试时量:180分钟。 五、试卷评分权重 构图 占15%色彩关系与色调 占40% 色彩造型能力占30%色彩表现技法 占15% 六、复习备考建议 1.在正确理解描绘对象形体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和运用色彩变化的规律,把握画面的整体色调等。 2.掌握水粉或水彩画表现工具材料的性能、特点和表现技巧,做到能较熟练地表现对象。 3.加强色彩技法基础的学习,以写实的表现方法为主,不主张使用抽象画法。 4.除提高写生能力以外,还应加强默写能力的训练。 5.注重从色彩画的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