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阶段,须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专业考试准考证; ③带有 2023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交); ⑤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注 1: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其专业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注 2:禁止携带手机及其它一切摄像和录音设备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2.三试科目:综合素质考察注:考生可以自愿携带个人作品(仅限于文字和图片)及获奖证书。 3.候考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C 楼二层大厅 4.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3 月 1 日上午 08:30-12:00 准考证号:20232023202323; 3 月 1 日下午 13:30-17:00 准考证号:20232023202323; 3 月 2 日上午 08:30-12:00 准考证号:20232023202323; 3 月 2 日下午 13:30-17:00 准考证号:20232023202323; 3 月 3 日上午 08:30-12:00 准考证号:20232023202323; 3 月 3 日下午 13:30-17:00 准考证号:20232023202323; 5.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6.考生可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北京电影学院 电影学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