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一)音乐表演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器乐:演奏一条练习曲、一首独奏曲,满分100分。 3.舞蹈: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个,满分100分。 (二)音乐学专业: 在声乐、器乐、舞蹈3项中自选两项作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满分100分。声乐、器乐需演唱、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个。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录像,评委集体评分,专家组复评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我校音乐类专业不招收理科考生。舞蹈考生根据要求抽查基本功,需准备形体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