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咨询方式 办学地点:艺术类本科专业学生在我校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学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专业20230元;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30元。 咨询电话: 1.艺术设计学:024-20232023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024--20232023、20232023 3. 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024-20232023 4.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024-20232023 信息及校考成绩查询:辽宁大学招生网http://zs.l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