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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艺术类统考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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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202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期间考点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组织考试的盟市或高校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我中心直接提出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2023805 传 真:2023714-803。考生如有触犯《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组织作弊、替考等入刑的考试作弊行为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月21日

考点名称课程名称考生号考试时间考场号座位号违规事实处理依据拟处理意见

内蒙古民族大学

音乐面试

20232023202304

2023年01月19日2023

001

032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第九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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