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录取原则:承认联考成绩,按综合分成绩 综合分公式: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学分互认)、数字媒体艺术、综合分公式: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艺术教育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 综合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仍然相同,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数学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