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根据《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济宁学院2023年专业考试时间、科目一览表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地点 | 音乐学 | 2月14-15日 | 2月16日至2月20日,视唱、技能(声乐、器乐、舞蹈选两项,主、副项自定,主项为器乐或舞蹈者,副项须选声乐) | 济宁学院济宁校区(济宁市常青路13号,济宁广播电视台西邻) | 舞蹈学、舞蹈表演 | 2月14-15日 | 2月16日至2月17日,舞蹈基本功、技能技巧展示、舞蹈作品 |
注:报考音乐学专业者届时须提交所考声乐工整简谱1份;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应自备舞台表演服装,自备舞蹈作品音乐(存储介质为移动U盘),音乐须为MP3格式,乐曲须在第一首。 (二)其他专业 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等美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或其他本科院校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