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考试内容: 1、音乐学: 专长科目:分声乐、键盘(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四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考试。 要求: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键盘: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管弦乐、民乐:自选乐曲1首 视唱练耳(必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及视唱(口试) 2、音乐表演: 共分声乐、键盘(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4个方向,考生只能选其中1个方向考试。 要求:声乐方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键盘方向: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管弦乐、民乐方向:自选乐曲2首 视唱练耳(必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及视唱(口试) 3、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二)舞蹈学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测试(A、模仿B、即兴表演); 4、舞蹈表现力展示(舞蹈组合、剧目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