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统考(含山西省)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初步意向,将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和教育部下达规模调整。 类别 | 招生专业 | 总计划 | 山西计划 | 备注 | 美术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180 | 55 | 全国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数请查阅学院网站《2023本科招生计划表》 | 摄影 | 70 | 25 | 动画 | 210 | 8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05 | 45 | 环境设计 | 105 | 50 | 音乐类 | 录音艺术 | 105 | 30 | 表演类 | 表演 | 80 | 30 | 播音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30 | 山西联考,北京、河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甘肃校考。 | 编导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270 | 70 | 山西联考、贵州统考,北京、河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甘肃校考。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180 | 40 | 山西联考,北京、河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甘肃校考。 |
二、录取原则 1、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环境设计等专业使用各省份美术统考成绩。统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山西省内动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超出省招办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含)以上。 2、录音艺术专业使用各省份音乐统考成绩。统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使用各省份表演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西省内使用省播音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超出省招办划定的本科投档资格线5分(含),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联考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山西省内使用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联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贵州省使用广播电视统考成绩。统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