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文化考试:参加所在省份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院2023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2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美术学、动画、产品设计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2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的录取规则以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择优录取。 (三)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