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文理兼招,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江苏、福建、湖北)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福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2)江苏、湖北: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