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我校校考只接收生源省音乐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报名考试。 校考成绩将于4月1日前后在温州大学招生网(http://zs.wzu.edu.cn/)开通查询! 专业名称 | 校考科目及分值 | 测试内容 | 备注 | 音乐学 (师范) | 视唱听音,占30% | 抽题视唱和模唱 | 五线谱、简谱自选 | 主项(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占70% | 声乐 | 自定独唱歌曲1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 | 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 器乐 | 自定乐曲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 限考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