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厦门理工学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厦门理工学院专业合格证。 2、美术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3、非美术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其中: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方向)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方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方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