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 音乐类统考: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 统考合格后,再参加校考: 校考科目一:演唱、演奏(任选一门) 校考科目二:面试 | 统考时间: 详见《2023年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 校考时间: 2023年2月27日 | 科目一: 1.声乐:专业艺术歌曲或民歌两首; 2.钢琴、弦乐、管乐:音阶、琶音、(弦乐: 双音三六八度)、练习曲一首; 3.民乐: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一首; 4.打击乐:小军鼓轮奏以及打击乐类的作品。 科目二: 1.声乐:考钢琴演奏或其他才能; 2.弦乐、管乐:自备乐曲(一个乐章)、视奏; 3.民乐:自备乐曲一首(演奏与“科目一”不同的曲目)、视奏; 4.打击乐:演奏与“科目一”不同的曲目。 5.回答音乐知识及音乐相关的文化知识; 注:1.考生须自带乐器,学院备钢琴、贝斯、定音鼓、马林巴;2.声乐演唱使用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可以自带伴奏,也可以提出由校方老师伴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