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音乐学院 一、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歌词和音乐素材,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器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2条)。(考试时间:180分钟)。 3、面 试: (1)即兴创作演奏:根据指定的风格或素材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即兴演奏音乐片段。 (2)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 (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3)歌曲或戏曲演唱。 (4)音乐常识问答。 三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乐理10%,和声15%,面试20%,三试5% 。 二、录音艺术 初试: 1、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乐录音听辨、音频技术常识、计算机常识。(考试时间:120 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复试: 1、基础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的应用); (2)形 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片段分析:根据题目要求,描述作品片段谱例的旋律、调式、调性、和声、曲式结构、节奏、织体形式等特点。 (2)录音作品分析:对歌曲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并指出录音作品中的不足之处。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分析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 三、艺术与科技 (一)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声乐曲创作: 根据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 声 (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 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乐器听辨; (2)音乐作品分析:a、对音乐作品的情感、情绪进行描述; b、对音乐作品中的乐器、音色、节奏及特色等方面进行评述。 (3)计算机常识。 3、面 试 (1)钢 琴: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电子音乐制作常识问答。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 三试5% 。 (二)钢琴演奏调修 初试: 1、拍音听辨: a、同 度:以单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左弦和右弦构成的拍频。 b、八 度:以根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冠音中间弦构成的拍频。 2、钢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车尔尼299程度及以上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复试: 1、笔 试:包括钢琴内部结构以及钢琴简要历史。 2、实 操:钢琴击弦机零件拆装。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拍音听辨30%,钢琴演奏20%,笔试30%,实操20% 。 (三)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根据听到的音乐片段绘画,形式、风格不限。(考试时间:180分钟)。 复试:(面试) 1、乐器演奏;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中国当代(2023)美术作品评析及基础常识问答; 4、计算机常识问答。 三试:(视唱练耳)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2、构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 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5%、乐理10%,复试50%、三试5%。 四、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复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为旋律配伴奏。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电子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900、ELS—01C、吟飞RS—2023型。 2、手风琴演奏: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流行演唱: 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需自备伴凑带,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如需钢琴伴奏,考生需自请伴奏老师,考场配备钢琴。 初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4、流行键盘演奏: 初试: (1)练习曲一首(要求: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视 奏.:现场演奏指定乐曲。 复试: (1)中外乐曲一首(要求:奏鸣曲快板乐章或音乐组曲作品其中之一首); (2)即兴演奏乐曲一首(要求:根据考试现场提供乐谱即兴演奏)。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5、流行萨克斯: 初试: (1) 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2) 大小调音阶演奏各一条(包括琶音、三度)。 复试: (1) 练习曲一首; (2) 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可自带伴奏)。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6、电声吉他 初试: (1) 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 (2) 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试: (1) 练习曲一首; (2)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7、电声贝斯 初 试: (1)大小调音阶与琶音; (2)练习曲一首。 复 试: (1)乐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8、爵士鼓 初试: (1) 练习曲一首; (2) 乐曲一首。 复试: (1) 乐曲一首; (2) 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