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表适用于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填写) |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 身份证号码 |  |  | 考生户口所在地址 |  | 家庭地址 |  |  | 学籍所在地 |  | 学籍号 |  |  | 户口迁入时间、地址 |  | 户口迁入理由 |  |  | 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 |  | 起止日期 | 就读学校 |  | 高一 |  |  |  | 高二 |  |  |  | 高三 |  |  |  |  |  |  |  | 父亲姓名 |  | 现工作单位 |  | 户口所在地址 |  |  | 母亲姓名 |  | 现工作单位 |  | 户口所在地址 |  |  | (以上资料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中学审查意见 | 学籍所在地 市教育局意见 | 户籍所在地 市公安局意见 | 户籍所在地 市招生办公室意见 |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中学审查意见”栏和“学籍所在地市教育局意见”栏填写“该生符合(或不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签名盖章。 2.“户籍所在地市公安局意见”栏按考生是否符合户籍迁移政策填写“经复核,该生符合户籍迁移政策。”或者“经复核,该生不符合户籍迁移政策,已取消我省户籍,迁回原籍。”,签名盖章。 3.“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意见”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报考普通高考”,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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