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专业 | 计划 | 省 份 | 美术学 | 125 | 湖北、湖南、河南、安徽、江西、山东、江苏、浙江、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甘肃 | 视觉传达设计 | 90 | 环境设计 | 90 | 产品设计 | 5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5 |
*实际招生计划和省份以各省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专业考试 2023年,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三、报考条件 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美术类专业在该省所在批次分数线。 四、录取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美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023元/年。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校后在美术学院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