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约》组织于2023年通过湿地类型分类系统,要求各成员国就湿地类型使用统一的分类系统,该分类系统总共包括42种不同的湿地类型,这些类型被分成以下三大类: (1)海洋/海岸湿地(Marine and Coastal Wetlands):包括浅海海域、珊瑚礁、滩涂等 ; (2)内陆湿地(Inland Wetlands):主要有河流、湖泊沼泽、泥炭地和冻土等; (3)人工湿地(Human-made Wetlands):包括池塘、灌溉地、盐田、运河和水库等。 参考《湿地公约》,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中国湿地分为以下5大类: (1)浅海水域及海岸湿地; (2)河流湿地; (3)湖泊湿地; (4)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 (5)人工湿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