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第六框题 活动课 我们是国家的小主人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培养学生理论思维的能力,使他们尝试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及辨证的观点分析有关的政治现象,逐步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 2、过程与方法: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教学,使学生自觉培养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关心和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自觉性,以及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并能在显示生活中自觉尊重少数民族,维护民族团结。 课程标准 教学内容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基本要求 活动:讨论本地人们特别关注的问题,尝试依法提出合理建议,体验公民的主动参与对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教学重点 公民应积极行使监督权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 新课 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有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责任。 讲解新课 我国的监督制度 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监察制度 国家赔偿制度、纪律检查制度 举报制度、信访制度 |
在社会生活中,当我们碰到哪些问题时,我们可以行使我们的监督权和建议权?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行使这些权利? 1、可以采取向人民代表反映情况的方式,表达我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人民代表根据我们提供的情况,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议案,将议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 2、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 3、可以给有关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直接向有关人员反映情况。 巩固总结 作为未成年人,虽然不能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与社会生活中的不合法现象作斗争。 板书设计 1、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有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责任。 2、如何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 教学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