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生发言,逐条对照“七去”探讨焦母休掉兰芝的真正理由。 4、教师发表自己的看法: 刘兰芝被遣的原因是什么呢?据焦母所言,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 但是刘兰芝却认为自己“奉事循公姥, 进止敢自专”。兰芝的确是个有个性的女子,她向仲卿提出自遣、与焦家成员告别时的言行,乃至拒婚和最终“举身赴清池”等举动,都能说明这一点。但是她绝不是一个“无礼节”的女子,这是可以肯定的。诗中许多地方可以找到证据:仲卿向焦母求情时说,“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兰芝的母亲在责备兰芝时说,“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这是他人的言证。兰芝请求自遣、告别时对焦母和小姑的态度、县令和太守两家求婚和兰芝拒婚等事实,——这都是兰芝的行证。兰芝不慕权贵,不贪荣华,甚至可以拿生命捍卫感情,对仲卿挚爱如此,怎么可能如焦母所言呢!由此可见,兰芝被遣的真正原因绝非什么“无礼节”、“自专由”,这些不过是焦母的借口。 那么,兰芝被遣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中国法制史》载《大戴礼记·本命篇》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既然“妇行无偏斜”,可见所谓“不顺父母”、“淫”、“妒”、“多言”、“盗窃”等罪名都不能成立,否则,县令和太守两家也不会先后求婚,最后仲卿也不会以死相陪的。“有恶疾”也不能成立,临别焦家时的兰芝是“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即使从封建社会的“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看,刘兰芝都是无可挑剔的。 因而,我们认为, 兰芝被遣的真正原因是“无子”。 首先,诗中多次写到兰芝辛勤操持家务,从未提及抚育子女;被遣回家的整个过程中,也未涉及子女问题。可见,她是确实没有子女的。 其次,从诗中人物的语言中也能找到证据。兰芝在向丈夫诉苦时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这无疑是在说明自己没有子女,并为自己没有生孩子作含蓄的辩白。仲卿向焦母为兰芝求情时也说“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他们最清楚焦母要休掉兰芝的动机,所以不约而同地以此为出发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辩解。就是焦母的言语中亦不无痕迹,“何乃太区区”、“遣去慎莫留”,究竟什么使得焦母如此焦虑不安呢?“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守着孤儿仲卿苦熬多年的焦母,对兰芝婚后不育的担忧和不能容忍,从封建家长角度看实乃情理中事。“封建婚姻既以家族为中心,以传宗接代为目的,所以凡是不能达到这种目的的,就可以解除其婚姻关系。” (《中国法制史·汉律的基本内容》)这真是一语道破天机! 再次,从刘家对兰芝被遣的反应亦可窥见个中实质。刘母责备兰芝以后,兰芝说“儿实无罪过”,于是刘母“大悲摧”,自此以后便处处为女儿说话。何以然?她老人家深知这种事情不必明说,更是无法责怪女儿的。再说那位“性行暴如雷”的刘兄,凭他的脾性,为何也无一言以责兰芝和焦家呢?前面所列的几种罪名都能找出责怪和反驳的理由,唯独“无子”一条无话可说,而且深得当时人的普遍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