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将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将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HKSAR), the HKSAR will establish a committee for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which is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and accountable to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 will also set up a department for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2020年7月1日清晨,香港金紫荆广场,伴随嘹亮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一同升起,香港特别行政区迎来第23个回归纪念日。为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合法权益,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相关决定,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作出了法律化、规范化、明晰化的具体安排。法律充分考虑两种制度差异和香港具体情况,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国性法律相衔接,与香港现有法律体系相兼容,体现了“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的原则,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长治久安、长期繁荣发展,为确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为保护外国人在香港的合法权益和外国投资者的利益,为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