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第一个系统阐述依法治国重大理念和举措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国际社会全面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之路具有重要意义。 全会文件内容丰富、政治性强、专业性强,涉及大量法律术语和中国特色表述。本期发布的22条术语来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两个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的说明》。 在选择术语时,我们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主题,挑选了反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依法治国理念和举措的术语,既有宏观性概念,比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有具体施政策略的表述,比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也有专业性概念,比如“人民陪审员制度”。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socialist rule of law country; socialist country built on the rule of law 建设法治中国 build a rule of law China 依法治国 law-based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依法执政 law-based exercise of state power 依法行政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 依宪治国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on the basis of its constitu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