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 tolerance最初是个犯罪学方面的术语。在zero tolerance的体制下,如何定罪完全取决于罪行本身,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换句话说,不管是否情有可原,犯了同样的罪就要判同样的刑,无一例外。打个比方,如果规定抢劫银行的人一律要坐5年以上的牢,那么遵循zero tolerance的原则,即使你是卧底,因为和警方联络出现问题不得不参与抢劫,你也要坐5年以上的牢。 很长一段时间,zero tolerance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只是个空洞的概念,因为这个体制过于绝对,几乎没有法庭采用,1999年4月20日,科罗拉多州丹佛市郊区的Columbine中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暴力事件。两名该校的学生在校园内疯狂扫射,总共杀死了13名师生。这起当时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惨案敲响了警钟木,全美的学校纷纷开始大力加强对枪支的管理。zero tolerance 也因此被赋予了新的定义:绝不允许学生携带枪支,一旦发现,就严肃处理,无一例外。 2007年4月16日,Virginia Tech(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恶性枪击案,该校学生Cho Seung-Hui在杀死32人后自杀。至此,VT大屠杀事件取代Columbine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惨案。它还同时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案。在此基础上,很多学校又扩大了zero tolerance的范围,对各种可能带来危害的东西都采取“零容忍”(即决不允许)的态度,包括毒品、酒和一切有攻击性的物品。学生只要被发现和这些东西沾边,立即被开除。虽然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因为执行尺度有点过头,zero tolerance引起了不少人的抗议。他们认为这个政策会导致很多不公平的处理,比如有人因为带了削苹果的小刀就被判“携带危险武器”,从而被开除;还有人因为带了医生开的合法药物而被判“携带毒品”,从而被开除。一些忍无可忍的人甚至还喊出了“ZeroTolerance towards “Zero Tolerance”坚决打击Zero Tolerance政策人带来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