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原则 1. CET是检查考生是否达到大学英语教学大纲规定的四级和六级教学要求,对作文的评判应以此为准则。 2. CET作文题采用总体评分(Global Scoring)方法。阅卷人员就总的印象给出奖励分(Reward Scores),而不是按语言点的错误数目扣分。 3. 从内容和语言两个方面对作文进行综合评判。内容和语言是一个统一体。作文应表达题目所规定的内容,而内容要通过语言来表达。要考虑作文是否切题,是否充分表达思想,也要考虑是否用英语清楚而和合适地表达思想,也就是要考虑语言上的错误是否造成理解上的障碍。 4. 避免趋中倾向。该给高分给高分,包括满分;该给低分给低分,包括零分。一名阅卷人员在所评阅的全部作文卷中不应只给中间的几种分数。 5. 所发样卷一律不得翻印,严禁出版,一经发现,必予追究。 二、评分标准 1. 本题满分为15分 2. 阅卷标准共分五等:2分、5分、8分、11分及14分。各有标准样卷一至二份。 3. 阅卷人员根据阅卷标准,对照样卷评分,若认为所阅文章与某一分数(如8分)相似,即定为该分数(即8分);若认为所阅文章稍优或稍劣于该分数则可加一分(即9分)或减一分(即7分)。但不得加或减半分。 |